對于藥廠設計來說,所謂GMP的再驗證,系指一項生產工藝、一個系統或設備或者一種原材料經過驗證并在使用一個階段以后旨在證實其驗證狀態沒有發生飄移而進行的驗證。
根據再驗證的原因,可以將再驗證分為下述三種類型:①藥監部門或法規要求的強制性再驗證;②發生變更時的改變性再驗證;③每隔一段時間進行的定期再驗證。
一、強制性再驗證
強制性再驗證至少包括下述幾種情況。
①無菌操作的培養基灌裝試驗。
②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包括計量標準,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方面并列入國家強制檢定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
③壓力容器,如鍋爐,氣瓶等
二、改變性再驗證
藥品生產過程中,由于各種主觀及客觀的原因需要對設備、系統、材料及管理或操作規程作某種變更。有些情況下,變更可能對產品質量造成重要的影響,因此需要進行驗證,這類驗證稱為改變性再驗證。改變性再驗證一般包括下述幾種情況。
①原料、包裝材料質量標準的改變,物理性質的改變或產品包裝形式(如將鋁塑包裝改為瓶裝、以玻瓶改為塑瓶等)的改變。
②工藝參數的改變或工藝路線的變更。
③設備的改變。
④生產處方的修改或批量數量級的改變;常規檢測表明系統存在著影響質量的變遷跡象。
三、定期再驗證
由于有些關鍵設備和關鍵工藝對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性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如無菌藥品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滅菌設備、關鍵潔凈區的空調凈化系統等,因此即使是在設備及規程沒有變更的情況下,也應定期進行再驗證。
歷史數據的審查是定期再驗證的主要方式,即首先審查自上次驗證以來,從中間控制和成品檢驗所得到的數據,以確保生產過程處于控制之中。對于某些關鍵生產工序還需要做附加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