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口食品生產、加工、貯存企業環境衛生
(1)出口食品工廠、庫不得建在有礙食品衛生的區域,廠區內不得兼營、生產、存放有礙
食品衛生的其他產品。
(2)廠區路面平整、無積水,廠區應當綠化。
(3)廠區衛生間應設有沖水、洗手、防蠅、防蟲、防鼠設施,墻裙以淺色、平滑、不透
水、耐腐蝕的材料修建,并保持清潔。
(4)生產中產生的廢水、廢料的排放或者處理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5)廠區應當建有與生產能力相適應的符合衛生要求的原料、包裝物料貯存等輔助設施。(6)生產區和生活區應當隔離。
(二)出口食品生產、加工、貯存企業設施衛生
1.食品加工專用車間必須符合的條件
(1)車間的面積與生產適應,布局合理,排水暢通;車間地面用防滑、堅固、不透水、耐腐蝕的材料修建,平坦、無積水并保持清潔;車間出口及與外部相連的排水、通風處裝有防鼠、防蠅、防蟲設施。
(2)車間內墻壁和天花板使用無毒、淺色、防水、防霉、不脫落、易于清洗的材料修建,墻角、地角、頂角應當具有弧度。
(3)車間窗戶有內窗臺的,必須與墻面成約45°夾角,車間門窗應當用淺色、平滑、易清洗、不透水、耐腐蝕的堅固材料制作。
(4)車間內位于食品生產線上方的照明設施應當裝有防護罩,工作場所以及檢驗臺的照度應當符合生產、檢驗的要求,以不改變加工物的本色為宜。
(5)車間溫度應當按照產品工藝要求控制在規定的范圍內,并保持良好通風。
(6)車間供電、供汽、供水應當滿足生產所需。
(7)應當在適當的地點設足夠數量的洗手、消毒、烘干設備或用品,水龍頭應當為非手動開關。
(8)根據產品加工需要,車間入口處應當設有鞋、靴和車輪消毒設施。
(9)應當設有與車間相連接的更衣室。根據產品加工需要,還應當設立與車間相連接的衛生間和淋浴室。
(10)車間內的操作臺、傳送帶、運輸車、工器具應當用無毒、耐腐蝕、不生銹、易清洗消毒、堅固的材料制作。
2、冷凍食品廠還必須符合的條件
(1)肉類分割車間須設有降溫設備,溫度不高于20℃。
(2)設有與車間相連接的相應的預冷間、速凍間、冷藏庫,預冷間溫度為0~4℃,速凍間溫度在-25℃以下,使冷凍制品中心溫度(肉類在48h內,禽肉在24h內,水產品在14h內)下降到-15℃以下。冷藏庫溫度在-18℃以下,凍品中心溫度保持在-15℃以下。冷藏庫應有溫度自動記錄裝置和水銀溫度計。
3.罐頭加工還必須符合的要求
(1)原料前處理與后工序應隔離開,不得交叉污染。
(2)裝罐前空罐必須用82℃以上熱水或蒸汽清洗消毒。
(3)殺菌須符合工藝要求,殺菌鍋必須熱分布均勻,并設有自動記溫記時裝置。
(4)殺菌冷卻水應加氯處理,保證冷卻排放水的游離氯含量不低于0.5mg/L。
(5)必須嚴格按規定進行保(常)溫處理,庫溫要均勻一致,保(常)溫溫度應設有自動記錄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