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廠生產車間建筑外形的選擇,應根據生產品種、地形等具體條件決定。一般所選的外形有:長方形、“L”形、“T”形、“U”形等,其中以長方形最為常見,其長度取決于生產流水作業線的形式和生產規模,一般以60m左右為宜。
食品廠車間應有足夠的空間,其面積應與生產能力相適應,便于設備的安裝、維修及食品的存放、搬運,避免因為工作人員的衣物和墻體、設備、工作臺接觸及人員之間的相互碰撞而造成的食品污染。一般要求生產車間的人均占地面積(不包括設備占地)不少于1.5m2,高度不低于3m。食品廠車間的各項建筑物應堅固耐用、易于維修、維持干凈,并能防止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內包裝材料遭受污染(如有害動物的侵入、棲息、繁殖等)。
承重柱和承重墻是車間的重要結構,它們在車間平面圖中的定位線排列形成柱網,縱向定位線之間距離為車間的跨度,橫向定位線之間的距離為車間的柱距。經生產車間布局初步設計而確定的車間總寬度方向一般采用單跨、雙跨或三跨,總長方向有若干開間。按我國工程設計標準規范的規定,食品廠車間的跨度、柱距及高度都應模數化,詳細見《廠房建筑模數協調標準》(GB6-86)中規定。食品廠車間層高按房屋的跨度和生產工藝要求而定,一般以6m為宜,單層廠房可酌量提高食品工廠生產車間的跨度有9m、12m、15m、1m、24m,車間內立柱越少越好國外生產車間柱網一般6~10m,車間為10~15m連跨,一般高度7~8m(吊平頂4m),也有車間達到13m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