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設計之毗鄰空間的組合關系如下:
一、建筑空間組合方式
建筑空間組合包括兩個方面:平面組合和豎向組合,它們之間相互影響,所以設計時應統一考慮。由單一空間構成的建筑非常少見,更多的還是由不同空間組合而成的建筑,建筑內部空間通過不同的組合方式來滿足各種建筑類型的不同功能要求或不同建筑形式要求。
二、毗鄰空間的組合關系
兩個相鄰空間之間的連接關系是建筑空間組合方式的基礎,可以分為四種類型。
1.包含
一個大空間內部包含個小空間。兩者比較容易融合,但是小空間不能與外界環境直接產生聯系.
2.相鄰
一條公共邊界分隔兩個空間。這是最常見的類型,兩者之間的空間關系可以互相交流,也可以互不關聯,這取決于公共邊界的表達形式.
3.重疊
兩個空間之間有部分區域重疊,其中重疊部分的空間可以為兩個空間共享,也可以與其中一個空間合并成為其一部分,還可以自成一體,起到銜接兩個空間的作用。
4.連接
兩個空間通過第三方過渡空間產生聯系。兩個空間的自身特點,比如功能、形狀、位置等,可以決定過渡空間的地位與形式。
一棟典型的建筑物必定是由若干不同特點、不同功能、不同重要性的內部空間組合而成的,不同性質的內部空間的組合就需要不同的組合方式,進一步可以分為平面組合方式和豎向組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