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噪聲控制的意義
聲音根據其性質可分為有用聲和噪聲兩大類。有用聲和噪聲的區別全憑人的主觀感受,噪聲是指一切對人們的生活、工作和學習有干擾和妨礙的聲音。
1、噪聲,是聽覺上的一種公害;具有局部性、分散性以及暫時性的特征。
2、噪聲可進行如下劃分。
?空氣動力性噪聲,由氣體振動壓力変化或有渦流產生引起氣體本身擾動而產生噪聲。
?機械性噪聲,由固體振動并通過自身傳遞而產生的噪聲。
?電磁性噪聲,由電磁場脈動引發電氣部件振動而產生的噪聲。
3、噪聲帶來的主要危害如下。
?對聽覺的損害,工作在高噪聲環境下,持續不斷受到刺激,聽覺器官受到損傷,發生聽覺疲勞,使人聽力降低,最終導致耳聾。
?對健康的危害,噪聲可能危害到人的神經和心血管系統,從而引起頭昏、失眠、心慌、神經衰弱、消化減退、血壓升高等癥狀,還可使孕婦腹中胎兒的發育受到影響。
?對正常工作、生活的影響,交通噪聲、工業噪聲、施工機被噪聲,干擾和影響人們的睡眠、談話、學習,降低工作效率。
?對廠房和儀器設備的損害,在特別強烈的噪聲作用下,如飛機、導彈、火箭等空間運輸工具的發射,都會使建筑物及其內部附屬物品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打樁機、風鎬、爆破產生的噪聲,會影響到附近廠房車間內儀器設備的正常測試和運行。
二、噪聲控制的程序
1、噪聲控制是一門綜合性技術。它需要了解標準和規范對所處環境的要求,從技術、經濟等多方面綜合考慮進行控制。噪聲控制可以從不同的途徑,采用不同的措施進行,對于機器或工藝生產過程的噪聲即聲源,可以用隔聲罩來隔除噪聲;在聲音傳播過程中可以用隔聲屏、吸聲體、消聲器等增大噪聲衰減的措施來降低噪聲;在工作位置處可以采用隔聲間來保護操作人員免受噪聲傷害。通過多種噪聲控制方法的技術經濟比較,采取能取得最佳效果的技術措施,使所處環境的噪聲符合噪聲控制標準的要求。
2、噪聲控制的基本程序是:a.確定容許噪聲標準或控制指標;b.判斷噪聲源的特性,測定聲級和頻諧;c.對所處環境的噪聲做出評價;d.制定噪聲控制方案;e.實施相應的噪聲控制措施;f.檢測處理后的實際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