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藥廠廠房設計之工藝與給排水
工藝專業在完成工藝流程和工藝設備布置后,向給排水專業提出一次條件,內容包括水量、水壓、水溫、水質要求、用水性質(連續、間斷)、排水情況(水溫、水壓、水質等)及生產特性。給排水專業接到工藝一次條件后,開始進行給排水設計,并向工藝專業返回條件,包括供排水位置、標高等。工藝專業在接受給排水條件后,開始管道設計,其間可能要與給排水專業反復協商管道標高及走向等,達成共識后,雙方方可完成施工圖設計成品。
(2)藥廠廠房設計之工藝與電氣
工藝在完成工藝流程、工藝設備布置后,向電氣專業提出一次條件,內容包括生產特性、負荷等級、設備一覽表、聯鎖要求、用電設備情況等。電氣專業接受工藝一次條件后,開始與工藝專業討論有關問題,達成共識后,即可開展電氣設計
(3)藥廠廠房設計之工藝與空調、通風、采暖及冷凍
工藝在完成工藝流程、工藝設備布置后,向空調、通風、采暖、冷凍專業提出一次條件,空調、通風、采暖、冷凍專業接受條件后,開始與工藝專業協商,達成共識后,開展專業設計,然后將空調、通風、采暖、冷凍專業的管道布置及設備布置圖返回給工藝專業,供工藝專業進行管道設計。其間,工藝專業要與空調、通風、采暖、冷凍專業反復協商管道標高及走向等,達成共識后,繼續完成施工圖設計成品。
(4)藥廠廠房設計之工藝與熱力、外管
工藝在完成工藝流程、工藝設備布置后,向熱力、外管專業提出用汽(壓力、用量、溫度等)、進出車間工藝管道(流量、壓力、溫度、管徑等)條件。接受條件后,熱力、外管專業分別向工藝專業協商供汽方案、外管道進出車間位置及敷設方式,達成共識后,即可開展施工圖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