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廠廠址選擇是實現國家長遠規劃,決定生產力布局的一個基本環節,又是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和工程設計的前提。為防止生鮮食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的污染,在食品工廠設計時,一定要在食品廠廠址選擇、總平面布局、車間布置及相關的輔助設施等方面,嚴格按照GMP、 HACCP、QS等的標準規范和有關的要求,進行嚴密考慮。
食品廠廠址選擇包括如下幾個階段:項目建議書階段應提出食品廠廠址初選意見;可行性研究階段需有廠址選擇報告,提出推薦食品廠廠址建議;食品廠初步設計階段對食品廠廠址的各種條件進行詳細勘察和落實,最終確認食品廠廠址。對于生鮮食品廠來說,食品廠廠址的選擇往往視原料和產品的銷售來考慮項目所在地,如鮮切果蔬廠,選擇原料產地附近的地域可以保證獲得足夠數量和質量的新鮮原料,同時從銷售市場考慮,主要消費市場是以人口集中的城市為主。因此其生鮮食品工廠建立在城鄉結合地帶是生產銷售的需求。
生鮮食品廠廠址選擇一般要考慮下述幾個方面。
(1)原料 生鮮食品廠廠址應比較靠近原料收購地,以保證供應新鮮原料。
(2)水源 生鮮食品廠廠址所在地必須有充足的水源和良好的水質(應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3)動力 生鮮食品廠廠址應接近高壓電網,燃料供應方便。
(4)勞動力 考慮季節性產品的勞動力來源,廠址宜靠近城鎮或居民集中點。
(5)交通運輸 生鮮食品廠廠址應有便利的交通運輸條件一般情況下,視原料及產品的銷售來確定項目所在地。
(6)占地 生鮮食品廠廠址應不占或少占耕地和林地,盡可能減少破壞自然植被,注意保存古樹、名木,保護生態環境。盡可能不在近風景、名勝、古跡處建廠。
(7)面積 面積大小應能滿足當前和今后發展的要求,注意節約用地,減少空閑面積。
(8)地勢 地勢應基本平坦,廠區標高應高出50年最高洪水位0.30~0.50m,排水便利。
(9)地質 生鮮食品廠廠區不要選在礦山或下沉地區、淤泥和流沙地區避開沖溝和危巖。廠址應有一定的地耐力。在地震區建廠,要考慮相應的抗震措施
(10)排水 由于生鮮食品廠通常有大量的經處理的廢水排放,廠址附近應有供排放的較大水體或城市污水干管。
(11)周圍環境 生鮮食品廠廠區周圍應有良好的衛生環境,空氣清潔。廠址宜選擇在城市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下風側。并應充分考慮可能產生的危害及應采取的預防措施。
(12)協作條件 生鮮食品廠廠址所在地區應盡可能具有較好的協作條件,如維修、運輸、包裝材料加工、社會福利設施等。
(13)其他 生鮮食品廠廠址選擇應執行國家現行的有關廠址選擇的標準、規范及規定符合所在地區城市及鄉鎮的總體規劃,環保、能源、交通等有關部門的同意。
選擇生鮮食品廠廠址既考慮自然條件(地理位置、地形、地勢與地質、水文、氣象和地震)的選擇,又聯系到技術經濟(原料供應與產品銷售、能源供應、給排水、廠址占地面積、交通運輸、企業協作與城市規劃等)條件的影響,是一項細致而復雜的工作。這兩大方面的選擇原則應當并重,但在實際活動中則應著重于技術經濟條件的分析研究,不能過分地依賴于自然條件來選擇廠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