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食品廠的安全防護設施設計
食品廠在確保食品安全的同時,也應強調生產操作的安全,雖然食品GMP中未明確規定工廠內安全設施的設置,但考慮到工人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生產連續進行,減少安全事故,在設計食品廠車間時應充分考慮安全設施的設置。
食品生產車間多數濕度較大,溫度較高,有的還有酸、堿、鹽等腐蝕介質,電氣設備和器材應按濕熱帶型條件選擇。分配電裝置和啟動控制設備、插座及電源開關應具有防水汽、防腐蝕功能,不同電壓的插座必須明確標示。電源必須有接地線及漏電斷電系統。食品工廠的高層廠房需要防雷防雷等級多屬于第三類。
另外,食品廠廠房應依照消防法令規定安裝火警警報系統,且應在適當且明顯的地方設有急救器材和設備,但必須嚴格管制,以防污染到食品。每個車間都應設有安全門,安全門在平時不用時密封緊鎖,并禁止人員、物料通行,防止車間內外的交叉污染。安全門的形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常規的門;另一種是全玻璃門,玻璃門主要設置在潔凈間內,在無緊急情況時是密閉的,發生火災時將玻璃砸碎逃生。在相關部門驗收食品工廠設計圖時,消防設施及通道的設計得當與否也是審查的主要因素之一。
2.食品廠的供水設施設計
供水設施應能夠提供工廠各部所需的充足水量,以及有適當壓力的合格的水。必要時,應有儲水設備,并在需要的工段提供適宜溫度的熱水。儲水槽(塔、池)應以無毒、不致污染水質的材料建成,并應有防護污染的措施。
在食品GMP要求中,生產用水及制冰的水衛生要求很嚴格。食品工藝用水應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如果不是使用自來水,在食品廠應設置凈水或消毒設備。
不與食品直接接觸的非飲用水(如冷卻水、污水或廢水等)的管路系統與食品生產用水的管路系統應無交叉污染,必要時以顏色明顯區分,并以完全分離的管路輸送,不得有逆流或相互交接的現象。
地下水源與污染源(化糞池、廢棄物堆置場所等)的距離應保持15m以上,以防污染。
3.食品廠的照明設施設計
人員衛生區和加工生產區域內應有充足的自然采光及(或)人工照明。通常,食品生產車間白天生產時用自然采光,車間的采光系數要求為1/4~1/6.采光系數是指采光面積和房間地坪面積的比值。若采光系數達不到要求,則需開天窗或設置人工照明?,F在有些食品生產廠除白天生產外,仍需夜間生產,因此車間內必須要設置人工照明設施。
人工照明時應采用防爆和安全燈具。照明設備以不安裝在食品加工線上暴露的直接上空為原則,否則應有防止照明設備破裂或掉落而污染食品的措施。一般生產區域的作業面光度應保持在110x以上,管制作業區的作業面應保持在220lx以上,檢查作業臺面則應保持在5401xl以上,而且所使用的光源應不至于改變食品的顏色。需要避光生產的產品(如食品添加劑等)例外。
照明燈分布應均勻,盡量避免死角,減少物體的投影。同時要注意燈的高度、照射方向,適當調整照射距離,使室內物體不反光,避免炫目照明燈不可閃爍,以日光燈和白熾燈并用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