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設計的前期準備工作有以下內容:
根據我國基本建設的程序,建筑一棟房屋通常需要以下六個環節,
1、項目的擬定,計劃的編制與審批
2、基地的選用、勘察與征用
3、房屋設計
4、建筑施工
5、設備安裝
6、竣工驗收與交付使用
建筑設計的前期準備工作有:
1、接受任務,核實查看并熟悉設計任務的必要文件
(1)建設單位立項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批文、設計要求、建筑面積與造價
(2)工程勘察報告以及設計合同
(3)城建部門同意建設項目的批文、用地紅線以及規劃要求
2、結合設計任務,學習有關方針政策和設計規范
3、很久設計任務的要求,積極做好資料收集和調查研究工作
資料收集:收集自然條件與環境條件的數據、地形圖、現狀圖、規劃文件、地址報告等。同類建筑設計的論文,總結與手冊。
調查研究:
A、走訪建設單位、主管單位、對使用功能和建設標準的調查。
B、調研建材的質量和裝飾效果以及施工條件與施工水平等。
C、現場勘察、核對地形圖與現狀圖,初擬建筑物位置與總圖關系,必要時可進行傳統建筑經驗和生活習俗的調研。